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天津市国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28日-31日,在西青区天津李宁运动中心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个人单打
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一)U18组(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24日出生)
(二)U15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三)U12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四)U10组(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2026年天津市青少年羽毛球项目训练基地单位为主体参赛。
(二)2026年羽毛球项目青训基地须组织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组队参赛情况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2026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羽毛球项目年度注册资格,并仅能代表年度注册期的代表单位参赛。赛时须符合《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性别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需提供赛前两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心电图为必检项)
(四)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杜绝一切违规行为,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年度注册资格,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如有违规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视情况将对有关参赛人员和参赛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及个人监督。
(六)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在参赛期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3日14时30分,在西青区天津李宁运动中心举行。领队会时将进行比赛的抽签。
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5)》和本次比赛特殊规定。
(二)竞赛规则
1.比赛报名5人及以下进行单循环赛。6人及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形式决出前八名。比赛采用三局两胜21分制。
2.本次比赛通过淘汰附加赛排列出第一名至第四名,第五名至第八名采取并列形式。
3.种子优先按照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和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羽毛球冠军赛同年龄组别前八名运动员为依据。每个组别最多设置八名种子运动员。
4.竞赛项目各小项报名参赛(上场)不足3人(含)时,该小项取消比赛。
(三)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比赛用球:经批准用球
3.运动员上场比赛应穿着统一羽毛球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服装参赛。运动员在检录时应准备两套颜色明显不同(深色、浅色各一套)的比赛服装,比赛服装特殊规定除外。教练员须衣着得体,不得穿短裤、七分裤、拖鞋进行临场指导,否则裁判长有权取消教练员临场指导的资格。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实际上场参赛运动员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
(二)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由天津市羽毛球运动协会选派。
(二)技术官员名单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技术官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问题反映。
十一、申诉、仲裁
(一)在比赛当中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须在下一次发球前提出。对比赛最后1分有异议,须在离开场地之前提出。对整场比赛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异议要求,并由领队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异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男、女各一支参赛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各组别男、女队教练员可各报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组别羽毛球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4.运动员:每个参赛单位的各组别男、女队运动员最多可各报6名。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单位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羽毛球项目青训基地等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8:00至7月10日15:00。
(2)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8:00至7月10日15:00。
2..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24148820
